1.实验室安全事故/件应急响应
当实验室发生火灾、化学品遗撒、气体泄漏等安全事故/件后,请立即联系院系安全管理员并拨打24小时应急电话:15116962010。
有关实验室常见事故及处理,请参见《北京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北京大学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北京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处理实施细则》。
2.公用房(实验室)装修改造申请审批
实验室装修改造时,请勾选《公用房装修改造审批申请表》-装修改造-实验室,并详细填写《实验室危险源和污染源信息》。
咨询电话:62757558。
附件1:公用房装修改造审批申请表
附件2:实验室危险源和污染信息
3.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
注册、登录及使用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https://lab-safety.pku.edu.cn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咨询刘老师,62758468。
学校会不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实验室安全讲座相关活动,具体信息请关注“北京大学环保办”公众号。
4.实验室安全检查
学校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上传至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中https://labsafety-check.pku.edu.cn/page/#/home,请课题组按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传至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由院系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审核。
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相关问题请咨询李老师,62751267。
5.试剂平台管理
登录、使用试剂管理平台系统https://reagent.pku.edu.cn/#/home过程中的系统功能及其管理相关问题请咨询赵老师、韩老师,62751267。
新建课题组由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审核。课题组负责人可以指定并委托科研秘书(角色)管理课题组内的采购、经费管理等业务。
为便于台账管理,请课题组下单时试剂送货地址尽量与实际使用和存储地址一致,并及时维护台账数据,包括入库、销账等。
危险化学品订单由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审核,管制类化学品订单由保卫部(咨询电话:62758348)二次审核。
课题组负责人或科研秘书可以在试剂平台中-基础信息-课题组经费页面,点击右上角【同步项目号】按钮可同步校财务经费。在试剂平台下单后,会冻结课题组项目经费,课题组收验货后,由试剂平台统一财务结算。财务结算流程包括课题组和供货商先后确认账单、试剂周转中心收发票、生成预约单和支出等,周期为1至2个月。若有结题等紧急结算需求,老师可选择“教师接口结账”发起自主结账,即课题组自行收发票和结算。
非管制类化学品在以下特殊情况下,可采取系统外方式采购:(1)由于教学、科研需要,在外地或境外紧急采购的;(2)因实验室特殊需求,试剂平台无法提供的;(3)通过科教用品免税程序采购的进口试剂;(4)其他特殊需求(购买前将试剂采购需求发送到环保办邮箱:hhb@pku.edu.cn)。符合系统外采购条件的,请在试剂平台“系统外采购”填写相关信息,并自行打印报销凭证。
6. 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
实验室划定危险废物暂存区,并分类投放,倾倒记录要完整。师生在北京大学试剂管理平台http://reagent.pku.edu.cn-危废回收,提交危险废物回收申请,同时可以按需申请危险废物分类容器。
危险废物回收相关问题可咨询:李老师,韩老师,62751267。
7.生物安全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政策,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为二级的实验室,应配备生物安全柜BSC(Biosafety Cabinets)、室内通风负压、高压灭菌器,并向主管单位申报备案,接受监督管理。生物安全相关问题可咨询:刘老师,62758468。
对于实验动物尸体的处置,由实验动物中心统一负责处置,具体事项可咨询动物中心:李老师,62767844。
8.辐射安全管理
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仅从事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师生可以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考核。
涉及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射线装置等核技术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安全许可增项,以及进口、转让、处置等手续,请联系李老师,62751267。
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检测、职业健康体检事宜,请联系赵老师,62751267。
9.特种设备管理
使用特种设备须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政务平台办理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申请、信息变更、补领证书、停用(启用)和注销(报废)等手续,详询韩老师,62751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