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要求,单价在1000元(含)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设备,需要建立固定资产档案。
单价在1000元以下设备由院系自行管理,如:化学院、生科院、城环学院、信息学院等要求报销时,单价在500元(含)以上1000元以下的设备需建“低值设备档案”,并加盖“低值仪器与耗材专用章”方可报销。具体请咨询您院系的仪器设备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