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学校鼓励设备共享。在保证本课题组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鼓励仪器设备在不同层面上开放、共用、服务。
⑵ 设备开放服务收费应按学校规定,由我部统一管理。具体可咨询我部设备管理办公室:张黎伟,联系电话:67130。
⑶ 设备开放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补偿设备的运行、消耗、维护维修,少部分用于外聘人员或机组人员加班费用。
⑷ 学校设立“大型仪器设备开放测试基金”来鼓励开放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