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规定,如果您拟购的设备单价在50万元(含)以上,则需进行论证。论证前应填写《申请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表格的填写范例见“《申请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填写范例”),经院系主管院长审批后报至我部,由我部安排论证时间和相关事宜。详细情况您可咨询我部设备办公室:张宇波、张黎伟,电话:62766702、62758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