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软件购置和管理的通知 校发[2006]210号
全校各单位:
为了规范软件的管理,学校研究决定,从2006年10月1日起将软件纳入仪器设备的管理范围,按照学校现行的仪器设备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其中,800元以上的软件须单独建立固定资产档案,5万元以上软件的购置须经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审批。
北 京 大 学
200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