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2日,北京大学仪器设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2013年第三次会议在红五楼5203会议室召开。陈十一副校长,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部长张新祥、副部长黄凯,“985/211”办副主任吴朝东,纪委办公室侯志山,审计室副主任吴军,发展规划部副部长孙华,科研部副部长吴锜,财务部副部长张贵龙出席了会议。会议由陈十一副校长主持。
陈十一副校长首先宣布了本次会议的议程。他随后谈到,随着国家投入力度的加大,近几年我校仪器设备拥有量大幅增长,仪器设备采购工作的任务也越来越重要。由于仪器设备采购涉及大额资金使用,北京大学在此方面更应规范、严谨。各领导小组成员及所在单位应足够重视大额仪器设备采购工作,尤其财务、纪委和审计等关键部门,应将大额仪器设备采购的监督工作纳入日常,积极发挥作用。陈校长还同时要求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作为仪器设备采购的主管部门,对《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做进一步深入的理解和领会,为相关决策提供充分而详实的依据,把好第一关。
随后,张新祥部长通报了近期我校仪器设备协议供货、招标采购的执行和审批情况。与会成员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就招标过程的监督,相关审批的原则、方式方法等问题进行讨论并形成决议。
最后,生命学院等6家单位就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进行汇报,领导小组成员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及我校实际情况,对各项提案进行了讨论、投票和决议。随着国家仪器设备采购政策法规的日趋规范和严格,北京大学仪器设备采购制度和相关工作也日臻完善。北京大学仪器设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定期对全校仪器设备招标采购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定和决策,切实地促进和规范了我校相关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