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7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危险物品管理处陈朝辉和王伟未两位警官来校检查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环保办主任张志强接待了市公安局一行。
本次检查的主要目的是检查我校落实“放射性物品库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DB11/412-2007)、防护设施运转以及放射性物品库职守等方面的情况。通过此次现场检查,市公安局一行表示对我校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基本满意,同时也在排查各类不安全因素等方面对我校各涉源场所的日常自查工作提出了高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