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辐射安全许可证通过环境保护部审核并印发。辐射安全许可证是我校合法开展核相关科学研究与教学工作的有效证件。鉴于我校辐射工作涉及领域较广,情况较为复杂,因此此次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换领工作历经了近半年的前期准备、递交材料、补充材料和接受审核的过程。
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第二十四条规定,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我校辐射安全许可证于2007年由环境保护部颁发,2012年到期。为确保我校核相关教学科研工作顺利开展,我校分别于2012年3月和4月向环境保护部递交了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包括许可证延续申请报告,监测报告,许可证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许可证正、副本等。在此次辐射安全许可证换领工作中,环境保护部的考核重点为我校辐射工作的环境污染检测情况、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辐射人员管理情况、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管理情况等。
北京大学是北京市高校中较早和较为顺利地获批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请的单位。此次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成功换领,可确保我校师生5年内开展相关辐射工作的合法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