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实验室:
近日收到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联合发文《关于开展北京地区高校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京安监发[2016] 41号)(附件1)。根据文件要求,我校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依据2015版“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各级、各类实验室均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风险评估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各院系、实验室进行危险化学品风险自查工作,填报《在京高校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风险自查表》(附件2)、《剧毒品目录》(附件3);梳理院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根据自检自查情况进行制度完善和隐患整改工作,并上报自查报告。
二、工作时间安排:
各院系、实验室按要求如实填写《自查表》、《剧毒品目录》、自查报告并加盖院系公章,于2016年7月13日前将纸质版交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勺园5甲405),自查表、剧毒品目录和自查报告电子版发至邮箱hbb@pku.edu.cn。
三、联系方式:
联 系人:张志强 齐昕 联系电话:62751267 62757558
邮 箱:hbb@pk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201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