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确保我校暑期的实验室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学校要求全校各单位在此期间提高认识,加强排查隐患和实验室安全管理,明确责任,落实任务,防止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
现根据学校部署并结合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落实责任:各单位应根据《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校发[2011]69号)及我校有关辐射防护工作的要求,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及辐射防护工作的相关责任。
二. 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各单位应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全面检查各实验室、危险品库房、放射性物品库及仪器设备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相关的技术防范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三. 加强对各类危险物品的管理:涉及放射性、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化学危险品的实验室,做好相应化学危险品的保管、使用和记录工作,杜绝相关事故的发生。
四. 加强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加强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用水、用电、用气管理,假期中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要安排专人值班,各实验室应落实相应技术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五. 加强实验室安全防盗工作:各实验室应加强假期及活动期间安全防盗工作,值班人员应仔细检查各实验室门窗、电源、水源、气源,并做好值班记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环境保护办公室暨辐射防护室
2016年7月12日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