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附件1)、《北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地区高校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京安监发[2016]41号)(附件2)等文件要求,2016年7月,北京市安监局到我校进行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风险现场评估工作,现将整改建议反馈给你们(附件3),请各单位予以重视,结合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开展排查和整改,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防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将在年底全校安全检查中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环境保护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