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中心)、实验室: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确保“十一”国庆、“十九大”期间我校实验室安全、有序、正常运行,现要求各院系(所、中心)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排查隐患,妥善安排“十一”国庆、“十九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落实:根据《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校发[2011]69号)和《北京大学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办法》(校发[2015]2号)要求,各单位应加强实验室安全、辐射防护工作的安全责任落实工作。
二、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检查各实验室、放射性物品库及各类仪器设备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相关的技术防范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对各类危险物品的管理:涉及放射性、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品、精神麻醉类药品等的实验室,做好相应的保管、使用工作,杜绝相关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仪器设备安全使用和管理工作,落实防范措施。
五、检查各实验室门窗、电源、水源、气源,安排假期值班:假期中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要有专人值班和管理,并做好值班记录。确保假期用电、用水、用气安全及防盗安全工作。
六、实验室安全复查:学校将在十月中旬联合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