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目录详见附件)存量管理,经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委员会审议,所有危险化学品采购须经院系安全管理员审批,自7月19日起实施。原管制类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等)的院系-保卫部两级审批管理办法保持不变。
特此通知。
附件: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