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当前我校实验室安全实际情况,请各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妥善安排寒假和春节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各单位应根据《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校发[2011]69号)及我校有关辐射防护工作的要求,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及辐射防护工作的相关责任。
二、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各单位应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全面检查各实验室、危险品库房、放射性物品库及仪器设备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相关的技术防范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对各类危险物品的管理:涉及放射性、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做好相应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和记录工作。
四、加强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加强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用水、用电、用气管理,假期中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要安排专人值班,各实验室应落实相应技术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五、加强实验室安全防盗工作:各实验室应加强假期及活动期间安全防盗工作,值班人员应仔细检查各实验室门窗、电源、水源、气源,并做好值班记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