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近期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春季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实验室和试剂库、放射源库。
二、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2月20日-2月26日,各院(系、所、中心)按照“全覆盖、零盲区”的总体要求进行自查,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2月27日至3月3日,学校组成检查组对全校实验室进行抽查。3月4日-3月10日,“回头看”检查落实整改情况。
三、检查内容
1.院系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情况,如院系安全委员会、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职责是否明确,是否落实到位,各院系应切实掌握已经开展工作的实验室情况;
2.实验室安全相关制度建设情况,如危险化学品管理规范,操作流程,使用、存储和送贮规定是否齐全,是否有可操作的应急方案等;
3.危险化学品尤其是管制类化学品(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的领取、使用、存放情况,如台账是否规范、账物是否相符、使用保管是否合规等;
4.危险废物分类与处置情况,是否规范分类暂存,有无倾倒,积存过多或过久的废液、沾染物等危险废物是否及时安全处置等;
5.其它:气瓶安全,用电安全,辐射安全,生物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
请各单位切实做好自查工作,并配合学校检查组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