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北京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校发[2023]6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管理工作需要,自2024年1月1日起,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登记建账金额起点由20万元调整为40万元人民币。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