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部发【 2015 】 1 号
各院、系、所、中心:
为鼓励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实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更好地为我校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创造条件,学校设立北京大学实验技术成果奖。依照《北京大学实验室工作评审奖励办法》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下简称设备部)相关规定,现将2015年第八届实验技术成果奖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届实验技术成果奖的奖励重点是具有创新性及良好推广应用价值的成果。凡在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间利用我校实验室(已在我部登记在案)完成的,与下列工作相关的成果均可申报:
1. 实验技术及测试方法的研究与开发;
2. 实验装置的设计、制作和改造;
3. 实验教学,特别是创新性实验教学方面的成果;
4. 大型仪器设备功能的扩展与开发,以及维修技术的改进与创新;
5. 其他与实验技术相关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
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创新性、实用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尚处于测试期的成果不能计算在内):
1. 经过校级以上(含校级)技术鉴定,有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实验技术成果;
2. 虽未经校级以上技术鉴定,但已在实际中应用,且效益良好的实验技术成果;
3. 在较大范围内被公认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有重大意义的实验技术成果。
4. 奖项申报应以实验技术人员牵头,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长期从事实验教学和公共服务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所取得的成果。
实验技术成果奖严禁重复申报。凡已正式获过奖的项目,不得申报本奖项,对违反规定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奖项设定
北京大学实验技术成果奖在校本部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当年申报项目数量不足或经专家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数不足时,奖项可空缺)。学校将对获奖的项目予以全校表彰。
四、申报要求
校本部申报者需填写《北京大学实验技术成果奖申报表》,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经院系推荐并排序后,于2015年5月15日下午17:00前,由院系统一整理并连同必要的技术资料报送至设备部409房间,同时将电子版上传至ftp://162.105.63.241。
医学部具体申报要求参见医学部相关通知。
本通知请各院系及时公布并转发各实验室。
校本部联系人:张媛 联系电话:62751418
医学部联系人:王莹 联系电话:828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