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近期上级部门对我校开展科研审计和财务检查时所提出的意见,为加强管理,规范经费使用,经学校财务部、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科学研究部、社会科学部、科技开发部、先进技术研究院、学科办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等相关部门会商,经学校第873次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自即日起,严格限制使用学校各类经费购买手机类通讯设备(不包括座机分机和对讲机)。
如确因教学科研项目需要,须购置该类设备用于教学或科学研究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手机类通讯设备采购申请表》,说明采购原因,经所在单位和项目经费主管部门(科研部、社科部、科技开发部、先进院、学科办等)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采购事宜。
特此通知。
财务部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科学研究部
社会科学部
科技开发部
先进技术研究院
学科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