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源单位: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我校辐射工作人员及辐射防护负责人应参加辐射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同时,取得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每四年接受一次再培训。
为此,学校拟于近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培训。现将培训安排通知如下:
1.培训时间暂定为2015年12月3-5日,5日(周六)上午考试;
2.本次培训对象为我校辐射工作人员(参照《北京大学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办法》(校发【2015】2号)),培训后发放培训证明;
3.临时工作人员(如学生)可旁听,注明其导师或课题组责任教授,培训记录由校环保办存档备查;
4.为保证培训效果和质量,培训期间将采取签到制度,实际培训时间低于总培训时长75%,不得参加考试,不予发放培训证明;
5.请各单位于11月20日之前将《参加辐射安全培训人员统计表》报至环保办;
6.培训地点:中关新园科学报告厅。
联 系 人:张志强、刘雪蕾、李恩敬
联系方式:北京大学勺园5甲405,62757558,hbb@pk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环境保护办公室
辐 射 防 护 室
2015年11月12日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