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北京市防火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防安办字[2015]32号)、《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京安办发[2015]69号)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确保寒假和春节放假期间我校实验室安全有序正常运行,保证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学校要求全校各院系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排查隐患,妥善安排寒假和春节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工作。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落实责任:根据《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校发[2011]69号及辐射防护工作的要求,各单位加强实验室安全、辐射防护工作的安全责任落实。
二. 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检查各实验室、危险品库房、放射性物品库及各种仪器设备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相关的技术防范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 加强对各类危险物品的管理:涉及放射性、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危险品等实验室,做好相应的保管、使用工作,杜绝相关事故的发生。
四. 加强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仪器设备安全使用和管理工作,落实防范措施。
五. 检查各实验室门窗、电源、水源、气源,安排假期值班:假期中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要有专人值班和管理,并做好值班记录。确保假期用电、用水、用气安全及防盗安全工作。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