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购买单价或总价在5万元(含)~20万元的设备(含软件和实验室工程类项目)不得以现金支付。
⑵ 签合同:购买单价或总价在5万元(含)~20万元的设备(含软件)必须签订合同方可报销。合同一式四份,由买卖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此外,合同还需要到我部审核并加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合同专用章”。合同审核请您联系:李露:51411;西鹏,电话:58587。
⑶ 建帐 :购买单价在1000元(含)以上的设备(含软件)须在网上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由学校审核通过并打印报销凭证后方可报销。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可登陆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信息系统自行操作。
⑷ 根据财务部相关规定,如果您使用的是一般科研经费,而不是我部管理的“985”、“211”经费,您在购买5万元(含)以上的设备时,需要填写《大额资金使用审批表》(财务部主页下载:cwb.pku.edu.cn-相关下载)经主管院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我部管理的“985”、“211”经费,在经费下拨时已经经过学校审核,因此无需填写本表格)。
⑸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如果您购买20万元以内的电脑、数码相机等通用设备,须通过“北京大学通用设备协议供货商”或“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进行采购,具体请参考“计算机、数码相机等通用设备购置须知”或咨询您所在院系仪器设备管理员或咨询我部工作人员:李露,电话51411;西鹏,电话58587。
⑹ 如果您购买进口设备,并需要办理免税,根据学校及海关要求,您需填报《北京大学进口科教用品购置审批表与进口科教用品免税用途说明表》,经主管院长审批同意后,连同确认的报价单及产品介绍彩页一起报送至我部,我们会替您全程办理。进口免税设备的购置流程较为复杂,具体请参阅“进口及免税仪器设备购置须知”,或咨询我部:石铄、荆明伟,电话51412、65115。
⑺ 如果您购买单价5万元(含)以上的软件,您需要填写《北京大学大型软件购置申报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主页下载:oi.pku.edu.cn-相关下载),经主管院长审批同意后报学校信息化办公室,审批后方可购买,学校信息办联系人:闫保桦,电话:54690。
⑻ 实验室装修等工程类项目报销时应随发票附带合同和盖有施工单位公章的工程结算书。
⑼ 如果您购买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以及含源设备须在采购前报环境保护办公室审批,详情请咨询环保办负责人:张志强,电话51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