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公告日期:2007年4月26日
项目名称:北京大学新建教学楼投影机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2007[08]
招标机构名称: 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红1楼、红2楼之间的横楼5216)
邮 编:100871
电 话: 62758587;传 真:62761411
联 系 人:张宇波 张玉祥
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就“北京大学新建教学楼投影机招标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招标采购,邀请合格投标人就该项目的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 招标内容
1、招标货物名称:投影机等。
2、数量及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标书第三部分;
3、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设备的供应、运输、培训及售后服务;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具备供货条件,吊架:5个工作日供货;
5、交货地点:北京大学新建教学楼。
二. 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三.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办法:
1、 2007年4月26日、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购买招标文件,每套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 投标商购买标书时出具下列相关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四. 投标人可从北京大学招标公告栏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网站下载本次招标的电子版标书。
五. 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07年5月17日上午9:30时前(北京时间),逾期恕不接受。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7年5月17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
六. 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七. 投标商可针对标书第三部分“设备一”、“设备二”或“设备三”分别投标,也可针对全部设备投标。
八. 中标服务费的收取:中标商应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依照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向北京大学交纳中标服务费。具体计算方式:
a) 100万元人民币以下部分按1%收取;
b) 100-500万元人民币部分按0.8%收取;
c) 500万元以上人民币部分按0.6%收取
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