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单台或批量仪器设备采购,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申请单一来源采购:1.招标失败;2.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3.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4.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
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仪器设备,须在论证时,请专家同时对采购方式进行论证,形成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建议,并在论证后向设备部提交单一来源申请材料,如下:
一、50万≤采购金额<200万 校内审批周期(~2周) |
二、200万元(含)以上 财政部审批周期(~6周) |
1.《北京大学仪器设备购置单一来源审批表》(附件1)原件; 2.同类供应商同等产品参数对比情况调研材料; 3.《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附件2)及《专家签到表》(附件3)扫描件,申请人自行组织三位相关领域校外专家(高级职称),分别独立形成三份《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论证意见结论须为 “XXX必须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1.《北京大学仪器设备购置单一来源审批表》(附件1)原件; 2.同类供应商同等产品参数对比情况调研材料; 3.《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附件2)及《专家签到表》(附件3)扫描件,申请人自行组织三位相关领域校外专家(高级职称),分别独立形成三份《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论证意见结论须为 “XXX必须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4.《资金来源证明》(附件4); 5.《申请变更采购方式的情况说明》(附件5); 6.《关于向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申请的请示》草拟稿(附件6)、《北京大学关于XXX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函》草拟稿(附件7)、《关于教育部北京大学单一来源采购XXX征求意见公示的无异议说明》草拟稿(附件8); 7.唯一供应商说明(附件9); 8.成本核算说明(附件10)。 |
一、50万≤采购金额<200万,材料齐全后,设备部调研并公示7天无质疑,可以签订合同;
二、200万元(含)以上,材料齐全后,公示7天无质疑,报教育部、财政部审批,审批通过后,可以签订合同。
联系电话:62758587,邮件:gsbbcg@pk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