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招标采购  机动车购置 办事流程
  • 汽车类商品购置须知
  •   ⑴ 如果您拟购买汽车类商品,需要填写《北京大学新增机动车审批登记表》,经主管院长审批后,呈主管校长审批,审批同意后到我部备案后方可购买,联系人:周勇义、张黎伟,联系电话:5840667130

      ⑵ 如果您不是继承原有旧车车号,而是新购汽车类商品,则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在购置前需要通过摇号方式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以下简称指标),北京大学每年可以申请1个指标。指标的申请与分配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协调。(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的地址为:http://apply.bjhjyd.gov.cn/apply/org/apply.html

      ⑶ 取得指标后,必须执行“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即:使用学校统一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央政府采购网用户平台,进入“协议供货”下的“汽车采购”页面,查阅《汽车采购通知》,按相关要求实施采购,并签订带有“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监制”字样的水印合同(“带水印的政府采购合同范例”)。

      ⑷ 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2号)规定,只能采购汽车协议供货中排量低于1.8升、价格低于18万元的公务用车。

      ⑸ 如您使用放置在我部的985/211设备经费购置汽车,则在您的985/211“项目拨款单”上要有985/211办公室审批过的相应的采购计划(985/211“项目拨款单”样本)。

      ⑹ 机动车购买成功后,您还需要办理校组织代码证书借用手续,流程如下:携带由院系主管领导签章的证明到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经财务部张贵龙副部长审批同意后至财务部综合办办理相关借用手续。

      ⑺ 接下来,您还需要持购车发票、校组织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⑻ 所有手续办完后,您可以委托您所在院系的仪器设备管理员到我部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以上如有疑问,请您咨询我部:王洋洋,电话:58587

      

    北京大学新增机动车相关手续办理流程

      

     

     

     

     

     

© 2002-2021    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大学勺园5甲4层    Tel:(010)62751411   Fax:(010)62751411